為進一步挖掘酒泉歷史文化資源,助推音樂文化發(fā)展,征集一批贊美酒泉的優(yōu)秀主題歌曲,全方位、多角度地歌頌酒泉、宣傳酒泉、提升酒泉品牌形象,將組織舉辦“我為酒泉寫首歌”原創(chuàng)歌曲全國征集活動。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中共酒泉市委宣傳部
甘肅省音樂家協會
酒泉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承辦單位:酒泉市音樂家協會
二、征集主題及范圍
圍繞酒泉歷史文化、自然風光、人文名勝,城鄉(xiāng)發(fā)展建設、人民幸福生活等主題進行歌曲創(chuàng)作。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國,歡迎廣大音樂工作者、音樂愛好者積極投稿。
三、征集時間
自征集啟事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 按照征集主題創(chuàng)作,內容健康向上,歌名自擬。
2. 內容突出對酒泉“生產美、生活美、生態(tài)美、人文美、家鄉(xiāng)美”的歌頌,特別是要歌頌人文名勝古跡和全市城鄉(xiāng)建設的新發(fā)展、新變化、新面貌。
3. 歌曲風格不限,民族、美聲、通俗等均可,但必須能體現酒泉之美、引人向往;音樂表情活潑奔放、節(jié)奏感強,格調向上,瑯瑯上口,易于傳唱。
4. 作品必須做到曲、詞完整,制作為成品(CD、MP3、WAV、WMA、MIDI等常用音頻格式)報送并附歌曲簡譜或五線譜,歌詞請用WORD格式提供,并說明作者創(chuàng)作思路。報送作品時請注明作者姓名及聯系方式,附作者創(chuàng)作簡歷。投稿作品采用電子版,一律不退,請自留原稿。
5. 歌曲總時長不超過5分鐘,歌詞原則上不超過30行。
6. 每位作者限報2件作品,多余作品恕不接受。
7. 歌曲須為新創(chuàng)作的且未在國家和省市級活動中發(fā)布的原創(chuàng)作品,不得抄襲或改編其他歌曲,若有抄襲、剽竊或改編等問題,經查實后,取消參評資格。
8. 作者須保證對參選作品享有完整版權,若存在版權糾紛或違反有關法規(guī),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所涉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擔。同時,作者提交作品參選,即視為授權主辦方對該作品進行非商業(yè)宣傳的推廣。
9. 請作者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我為酒泉寫首歌”原創(chuàng)歌曲全國征集活動參評表》,提供電子版身份證。投稿時在標題旁注明“《我為酒泉寫首歌》原創(chuàng)歌曲征集活動”字樣。
征稿郵箱:jqwlbgs@163.com。
聯系電話:0937-5985102
五、評選方式及獎項設置
1. 征集方將邀請業(yè)內知名詞曲專家等人士擔任評委,對征集歌曲進行公平、公正評選。
2. 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 獎金10000元
二等獎2名 獎金5000元
三等獎3名 獎金2000元
優(yōu)秀獎5名 獎金800元
3. 獲獎作者頒發(fā)證書與獎金(所涉及的稅金由獲獎者個人承擔)。評選結果在酒泉市文聯官方微信公眾號和官方網站公布。
本征集活動解釋權屬于酒泉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20年9月30日
“我為酒泉寫首歌”原創(chuàng)歌曲全國征集活動參評表(由作者個人填寫)下載地址:https://pan.baidu.com/s/1CLqnKmaZNykWiAC0PKZaQg
提取碼:JQ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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