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璧山區(qū)委宣傳部
關于征集璧山區(qū)城市形象Logo標識的啟事
為進一步展示“儒雅璧山·田園都市”的城市形象,增強璧山區(qū)知名度、美譽度和傳播力,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璧山區(qū)城市形象logo標識,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有創(chuàng)作城市形象logo能力的單位或個人
二、征集時間
10月9日至10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緊扣璧山“山出白石,明潤如璧”的名稱由來,充分展示“儒雅璧山·田園都市”的城市形象,富有創(chuàng)意、寓意深刻、通俗易懂,易于社會接受和廣泛傳播,具有較強的視覺辨識度和沖擊力。
2.作品包含兩部分:一是設計圖樣及技術說明,包括Logo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二是對設計Logo理念的800字以內的闡述說明,包括設計背景、思路、理念、含義等。
四、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稿酬5000元
二等獎2名,稿酬3000元
三等獎3名,稿酬1000元
五、評選辦法
重慶市璧山區(qū)委宣傳部組織業(yè)內專家、有關部門負責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無記名打分評選。獲獎作品將在11月上旬通過璧山發(fā)布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對外公布,并電話通知獲獎人員。
六、投稿方式
投稿發(fā)至活動指定郵箱新聞科郵箱,郵件主題中注明“璧山城市形象Logo征集”。投稿內容包括設計稿及其詮釋,作者基本信息(姓名或機構名稱、通訊地址、有效證件號、聯(lián)系電話和E-mail等)。
郵寄地址:重慶市璧山區(qū)雙星大道369號1號樓532辦公室
郵箱號碼:307860335 qq.com
聯(lián)系人:蘇老師
電話:023—41413898
七、相關要求
1.參加征集活動的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如出現(xiàn)抄襲、仿冒等糾紛,由作品作者承擔相關責任并取消參評資格。
2.作品獲獎后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享有對入選作品的使用、修改和傳播等權利。未經主辦方允許,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編輯:巫秋云
初審:羅君
總值班:張永艷
總編輯: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