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提檔升級,提高我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知名度、美譽度,實現(xiàn)我市食品小作坊產品向具有更高安全性、更強市場競爭力轉變,助力無錫市創(chuàng)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現(xiàn)公開征集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標識(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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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承辦單位
主辦:江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江陰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承辦:江陰市食品安全行業(yè)協(xi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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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及范圍
(一)征集時間: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止。
(二)征集范圍:團體和個人均可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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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應征作品應聚焦我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打造“全省乃至全國的樣板區(qū)”的定位,圍繞無錫市創(chuàng)建國家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江陰市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市跟蹤評價的工作要求,體現(xiàn)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總體特色,作品要綜合考慮,植入鮮明的江陰本土元素,講述好江陰食品歷史傳承故事。(有關內容可參考文末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簡介)。
(二)應征作品應創(chuàng)意新穎獨特,構圖簡潔明快,具有時代感、藝術感、超前性特點和較強的視覺沖擊力;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傳播應用。
(三)應征作品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300字左右),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彩色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效果圖和AI或CDR等矢量圖形,大小不低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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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程序和獎勵辦法
(一)評選程序:主辦方聘請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所有符合要求的應征作品進行初評,選出8件入圍作品,并指導候選作品作者進一步修改完善設計,在此基礎上,將入圍作品在相關媒體進行刊登,進行網絡投票,根據評委會審議結果并結合網絡投票情況最終確定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標識。
(二)獎勵辦法:8件入圍作品設計者,每人獎勵1000元,對最終確定為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標識(LOGO)的作品設計者,另行獎勵人民幣5000元。最終確定的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標識將在江陰市市場監(jiān)管局微信公眾號及市(縣)級主流媒體平臺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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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要求
(一)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如設計方案發(fā)生法律糾紛,由投稿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主辦方和投稿人系委托合同關系。入圍作品設計者須承諾其作品的知識產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主辦方享有永久免費使用入圍作品進行各種形式宣傳及衍生產品制作的權利,不再另付報酬,并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chuàng)作。
(三)投稿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交應征作品的電子版文件及紙質文稿,另附紙張注明投稿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應征作品電子版發(fā)送至電子郵箱906666038@qq.com,紙質文件信封上注明“征集作品”字樣,郵寄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澄江西路139號江陰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號樓703室,梅輝(收),郵編:214400。
(四)應征作品和文稿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民族宗教信仰問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五)獲獎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投稿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六)江陰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qū)標識(LOGO)征集的未盡事宜,由主辦方負責解釋。咨詢聯(lián)系人:梅輝,聯(lián)系電話:0510—8066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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