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以下簡稱“中阿博覽會”)由商務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共同主辦,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承辦的國家級、國際性綜合博覽會。
自2010年以來,已成功舉辦三屆中阿經貿論壇和五屆中阿博覽會。習近平總書記在阿盟總部演講時指出“中阿博覽會已成為中阿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平臺”,為進一步聚焦經貿合作,務實辦好中阿博覽會,更廣泛宣傳推廣、提升中阿博覽會的影響力和美譽度,中阿博覽會秘書處現(xiàn)面向全球征集中阿博覽會吉祥物設計方案。
一、征集時間
自發(fā)布之日起——2022年11月10日
二、作品要求
(一)圍繞中阿博覽會“傳承友誼、深化合作、互利共贏、促進發(fā)展”的宗旨,展現(xiàn)發(fā)展歷程,聚焦經貿務實合作。作品要簡潔生動、便于識別和記憶,具有時代感和藝術表現(xiàn)力、感染力。吉祥物應當具有很強的可塑性、創(chuàng)造性,可以依據不同需要進行延展設計。
(二)作品可以單幅圖稿表現(xiàn),也可以多幅圖稿組成,應有正面圖、左右側面圖及背面圖。
(三)吉祥物的名稱要包括中文、阿文和英文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要便于發(fā)音、記憶,沒有歧義。
(四)提交作品為jpg格式,尺寸為A3紙張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入選,應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五)吉祥物設計要有詳細的設計說明,主要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稱的含義,說明和介紹吉祥物的經歷、性格特點(如勇敢、執(zhí)著、樂觀、幽默等,不超過150字)。
(六)在核心設計方案的基礎上,可進行擴展設計(例如巨幅的旗幟、招貼、胸針、大號和小號的玩具等)。
(七)本次征集不采用生肖圖案,不得含有宗教元素,不得抄襲模仿已有的作品。
三、投稿方式
(一)請將作品電子稿發(fā)送郵件至681168 163.com,或寄送至: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民族北街藍泰廣場A座1913室(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博覽事務中心);郵政編碼:750004;聯(lián)系人:閆濤0951-5133841
(二)郵件或信件內容以圖片+說明文件的形式報送(郵件報送請以附件形式發(fā)送)。
1.郵件題目統(tǒng)一為:中阿博覽會吉祥物征集作品/作者姓名。
2.設計圖片:圖片名稱編輯為“中阿博覽會吉祥物名稱+作者姓名”。
3.說明文件:文件內容需說明作品名稱、作品設計說明、作者所在單位、聯(lián)系方式等相關內容。任何與創(chuàng)作者有關的信息禁止在吉祥物設計稿件中出現(xiàn)。
4.入圍作品將由工作人員聯(lián)系收取底稿實物,用于后期制作。
四、獎項設置
(一)一等獎1名。獎勵10000元現(xiàn)金(稅前),頒發(fā)榮譽證書;
(二)二等獎2名。分別獎勵4000元現(xiàn)金(稅前),頒發(fā)榮譽證書;
(三)三等獎3名。分別獎勵2000元現(xiàn)金(稅前),頒發(fā)榮譽證書。
五、時間安排
(一)征集階段:即日起-2022年11月10日
(二)網絡投票:2022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三)初評公示:2022年12月01日-12月05日
(四)專家評審:2022年12月06日-12月20日。由專家評審綜合打分,最終確認獎項。
(五)結果公布:2022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六、活動聲明
(一)所有設計作品必須保證其原創(chuàng)性,不得剽竊他人作品,并且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或展出。凡涉及剽竊、抄襲等侵權行為的,均由設計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二)凡投稿作品在征集活動期間不得撤回,不得另行投稿。
(三)獲得一、二、三等獎作品在支付獎金后其著作權、使用權、修改權及知識產權歸中阿博覽會秘書處獨家所有,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權其他組織和個人發(fā)布或者發(fā)表入選作品,僅享有署名權,違者追究責任。
(四)中阿博覽會秘書處有權將選定吉祥物延伸制作為掛件、玩具、微信表情包等各種文創(chuàng)產品。
(五)征集評選過程將公平、公正、公開,微信投票系統(tǒng)設置嚴密的禁止刷票方案,保證評選出最佳作品。
(六)獲獎作品不作為中阿博覽會吉祥物唯一采納標準。
(七)本次征集活動所有問題的最終解釋權歸中阿博覽會秘書處擁有。
(八)未盡事宜,由中阿博覽會秘書處在活動開展期間通過中阿博覽會、寧夏商務廳官方公眾號進行補充說明。
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秘書處
2022年9月22日
http://cn.chinadaily.com.cn/a/202210/08/WS6340ffb1a310817f312f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