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內容
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
二、征集時間及范圍
1.征集時間:從即日起至5月10日
2.征集范圍:團體和個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一)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文字內容為:東莞未保;
(二)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LOGO)要求主題突出、標志性強,具有較強的時代感、藝術感的特點;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應用;
(三)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LOGO)設計要突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特色、體現(xiàn)東莞歷史、文化精髓;
(四)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200字以內),包括創(chuàng)意形象作品的圖樣、作品名稱、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四、評選過程
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投稿作品將由征集單位組織相關人員評審,所有入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獎項設立
本次征集活動將選出入圍獎若干名,對入圍作品的作者予榮譽證書,對入選采用作品予以獎勵和榮譽證書。
六、投稿要求
(一)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因設計方案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作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征作品一經采用,該作品的著作權、財產權、使用權、再創(chuàng)作權和傳播權等相關權益全部歸東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所有,東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享有永久免費使用應征作品進行出版和各種宣傳的權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據需要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chuàng)作。未采用的作品由作者(投稿人)自行處理。
(三)應征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交應征作品的電子版文件及紙質文稿,另附報名表(附件2)注明投稿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
應征作品的電子版發(fā)送至dgwb2023@163.com,紙質文件信封上請注明“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LOGO征集作品”字樣,郵寄地址:東莞市東城主山莞溫路東莞市社會福利中心,郵編523000。
(四)應征作品和文稿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民族宗教信仰問題,一經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者,將取消其獲獎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五)投稿團隊及個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六)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征集的未盡事宜,由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lián)系方式:東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聯(lián)系人:張永結,聯(lián)系電話:2316180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報名表
東莞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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