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眉山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塑造統(tǒng)一、特色、鮮明的眉山兒童友好城市形象,進一步凝聚兒童友好理念和社會共識,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具有眉山特色的兒童友好城市LOGO標識和宣傳標語。
一、主辦單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中共眉山市委宣傳部、眉山市發(fā)展改革委、眉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眉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眉山市婦女聯(lián)合會
二、征集內容
具有眉山特色的兒童友好城市LOGO標識和宣傳標語。
三、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征集對象
面向社會范圍征集,個人、組織、單位、社會團體均可參加,鼓勵廣大兒童積極參加,或以家庭為單位共同創(chuàng)作。參與征集活動的個人或團體,可以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征集。
五、作品要求
(一)眉山兒童友好城市LOGO標識
1.應征作品應以圖形為主,既要緊扣眉山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主題,又能突出眉山地域特征或文化特色,充分體現(xiàn)兒童友好城市理念,展示眉山良好城市形象。
2.設計新穎活潑、充滿童趣、健康向上、色彩和諧、辨識度高,符合大眾審美和兒童認可。
3.易于宣傳推廣和記憶識別,適合在網(wǎng)絡媒體和宣傳品等多種載體、媒介和場景使用,滿足于各種材質印刷制作。
4.作品應為彩色電子版,導出格式為JPG/PNG/JPEG,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15M,同時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文字說明。
(二)眉山兒童友好城市宣傳標語
1.主題鮮明,簡潔明了,朗朗上口,突出兒童友好城市理念和眉山城市特色,適合社會化傳播。
2.字數(shù)合理,原則上限定20字以內,并附簡要創(chuàng)意說明。
3.每個組織或個人投稿不超過3條,每條單獨參與評選。
六、獎項設置
(一)城市LOGO
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2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1000元。
(二)宣傳標語
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2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1000元。
以上項目以團體、機構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chuàng)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xié)商解決,上述獎勵金額為稅前獎金,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承擔。為保證質量,主辦方有權根據(jù)投稿量和評審情況對各獎項做出相應調整。
七、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動統(tǒng)一采用發(fā)送郵件到指定郵箱的報名方式,具體要求如下:
(一)郵件標題:眉山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征集類別(LOGO標識/宣傳標語)+作者姓名(或機構名稱)+聯(lián)系電話。
(二)應征者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將征集報名表(掃描下方二維碼獲?。?、電子版應征作品及相關說明等發(fā)送至主辦方指定郵箱,篩選出入圍作品后,將聯(lián)系作者溝通其余事宜。聯(lián)系人:李老師,聯(lián)系電話:33091158,郵箱:1937670735@qq.com。
八、評選程序
作品評選本次征集活動將對征集到的作品進行分類整理,評選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評選結果將在“眉山姐妹”公眾號上向社會公開。
九、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應征作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須是投稿者的原創(chuàng),對該作品擁有獨立、完整的著作權,無抄襲仿冒等侵權行為。設計作品應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并保證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任何權利。凡違反上述要求,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若因此引發(fā)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
(三)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最終選定采用的設計作品,其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其進行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在公布征集結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fā)布或者發(fā)表應征作品。
(四)應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與本次活動無關的第三方LOGO。
(五)應征作品請自備底稿,一經(jīng)提交,概不退還。
(六)應征作品一經(jīng)提交,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guī)則。
(七)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本規(guī)則未盡事宜,另行制定補充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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