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同行
大上海藝術公司
“以匠心鑄榮光”
ABOU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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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們
上海市大上海藝術有限公司(大上海藝術公司)是黃浦文旅集團全資子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yè),于2024年5月重新組建。
作為集團旗下“大光明大世界大上?!比髴?zhàn)略平臺之一,大上海藝術公司利用資源優(yōu)勢,堅持守正創(chuàng)新,重點經(jīng)營劇場演藝、藝術展覽、IP運營等業(yè)態(tài),為“演藝大世界”內涵拓展新場景,為“藝術外灘”建設創(chuàng)造新消費,為“高能級文旅”需求提供新體驗。
*AGS
COLLE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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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征集
為更好展示形象,提升品牌顯示度,大上海藝術公司現(xiàn)開展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
公司名稱
1.中文名稱:上海市大上海藝術有限公司,簡稱“大上海藝術公司”。
2.英文名稱:Shanghai The Art of Great Shanghai Co.Ltd,簡稱“AGS”。
應征要求
1.作品應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達正能量。
2.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不得與其他形象標識雷同,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登記或注冊。
3.突出大上海藝術公司文化特色和藝術品位,辨識度高。
4.作品包括標準標識、圖形標識、標準字體、標識標準顏色(包含RGB/CMYK模式),附效果圖。
5.投稿文件格式應為JPG或PNG,單張圖片不超10M,并附設計理念及技術說明等釋義性資料。
6.如被選用,設計者應提交AI矢量文件及相關源文件,大上海藝術公司獨家獲得該作品的所有權益,對設計者支付人民幣10000元(含稅),并在本公眾號進行展示。
投稿方式
1.投稿信箱:Dshartist@163.com。
2.來稿郵件請注明“大上海藝術公司形象標識LOGO+作者姓名+手機號碼”。
3.投稿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4.評選結果于2024年7月12日前公布。
聲明事項
1.應征作品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序良俗要求。
2.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商業(yè)秘密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評選資格,如已發(fā)放報酬將悉數(shù)追回。涉法律糾紛的,由應征者承擔全部負責。
3.作品一經(jīng)選用,即視為應征者同意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及相關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使用權、修改權、組合權、發(fā)布權、傳播權等)均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修改、發(fā)表、復制、出版(含電子出版)、展出、推廣、使用等,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著作權登記和商標注冊,應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該作品。
4.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將應征作品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因重復投稿發(fā)生糾紛的,由應征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涉及多人合作的,應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標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應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
6.本次活動所投稿件無論采用與否,所提交的有關資料和文件概不退還,應征者自留底稿。
7.若因應征者未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導致主辦方無法聯(lián)系并造成損失的,主辦方不承擔責任。
8.本活動解釋權歸主辦方上海市大上海藝術有限公司。
9.凡投稿參與本次活動者,均視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條款,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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