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媒體峰會全球新聞獎冰雪運動攝影大賽
Winter Sports Photo Awards
World Media Summit Global Awards for Excellenc
世界媒體峰會全球新聞獎冰雪運動攝影大賽由世界媒體峰會主辦,是一項國際專業(yè)攝影賽事。大賽延續(xù)首屆世界媒體峰會全球新聞獎“真實、客觀、卓越”的宗旨,旨在表彰和嘉獎新聞工作者不斷提高專業(yè)水準,追求卓越品質,鼓勵全球媒體積極生動報道冰雪運動,激發(fā)民眾參與熱情。
二、主題:
攝影大賽設立動作類圖片、故事類圖片兩個參賽類別。每個參賽類別下設單幅和組照兩小類。內容包括冰雪運動賽事及群眾性冰雪活動,諸如冬泳、滑冰、滑雪等題材的攝影作品。
動作類圖片
單幅:一張畫面為競技或非競技冰雪運動動作瞬間的攝影作品。
組照:由3-12張照片組成的具有同一主題的組照作品,畫面為競技或非競技類冰雪運動的動作瞬間。
故事類圖片
單幅:一張畫面為競技或者非競技類冰雪運動紀實類攝影作品。
組照:由3-12張照片組成的具有同一主題的冰雪運動紀實類攝影作品。
三、參賽總則
1. 參賽作品如在傳統(tǒng)媒體和新媒體等各類媒體上發(fā)表過,請注明發(fā)表的媒體名稱及發(fā)表時間。
2.參賽者無須繳納參賽費。
3.本次比賽是非強制性的。
4.參賽者同意并承認組委會有權獲得其注冊信息。參賽者信息僅供本次攝影大賽評選使用。未經參賽者書面同意或授權,信息不會提供給第三方。
5.參賽者須提供個人信息,提交參賽作品。
6.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自拍攝的。
7.攝影大賽工作語言為英文。參賽者需提交英文個人信息和參賽材料。參賽者應對其英文準確性負責。
8.組委會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原始照片。
9.參賽作品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否則組委會有權撤銷參賽作品或取消參賽者資格:
(1)需符合大賽《作品要求》;
(2)參賽者對參賽作品享有版權,或在提交參賽作品時已獲得作品版權擁有者的書面同意或授權;
(3)已征得作品中展現(xiàn)人物及其他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4)不得涉及有爭議的國家主權問題、宗教問題及其他政治問題等敏感內容;
(5)不得含有不實圖片說明或圖像。不得包含任何恐嚇、誤導、侮辱、誹謗、騷擾、詆毀、庸俗、猥褻、謠傳、色情、淫穢、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不良內容以及可能引起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的內容;
(6)不得侵犯他人版權、姓名權、肖像權、商標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民事權利;
(7)不得包含廣告信息或為某項服務或商品進行廣告宣傳的內容。
10.組委會履行審核參賽申請的程序,即核實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是否符合攝影大賽相關規(guī)定。不符合參賽規(guī)則的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獲獎作品被發(fā)現(xiàn)并證實違反參賽規(guī)則,組委會有權撤銷已頒發(fā)的獎金和榮譽,并要求獲獎者返還已取得的獎金。
11.為避免參賽者在提交參賽申請時存在欺詐行為,組委會有權要求參賽者發(fā)送身份證明、照片版權證明及所有必要的同意或授權證明。參賽者收到組委會要求后,須在十五日之內提供所需書面文件。
12.如參賽作品的真實性、公正性曾受到質疑,提交作品時,參賽者需注明被質疑之內容及本人對此做出的回應。
13.參賽者應保證在其知情范圍內沒有第三方反對對該參賽作品進行復制及傳播。若有第三方對該參賽作品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該參賽作品可能引發(fā)的法律事務承擔全部責任。
14.為宣傳推廣本次賽事,參賽者提交作品即視為授予組委會在評選期間和公布獲獎結果之日起36個月內享有非獨占性免費使用權。組委會有權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并有權許可世界各國媒體以新聞報道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體使用方式:
(1)用于本次攝影大賽評選;
(2)用于獲獎作品的展覽活動;
(3)刊登于與攝影大賽相關的報刊、網(wǎng)站等各類媒體;
(4)用于比賽和展覽的宣傳推廣材料;
(5)用于與比賽和展覽相關產品的出版發(fā)行和銷售;
(6)用于開發(fā)相關衍生品并出版、銷售;
(7)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在電腦及各類移動終端上展示。
15.組委會有權在攝影大賽相關廣告宣傳活動中使用參賽者的姓名和肖像,且不需支付費用。
16.參賽者一旦參賽,則視同同意攝影大賽各項規(guī)則。未經組委會書面同意,凡進入評審環(huán)節(jié)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17.組委會使用參賽作品須注明作者,但因參賽者個人信息填報不全并在合理期限內經適當努力仍無法得到作者相應信息的,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18.參賽者須自行承擔向組委會提交個人信息和作品過程中的相關風險。對設備故障、網(wǎng)絡連接故障、傳輸數(shù)據(jù)故障、病毒和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的個人信息錯誤、遺漏、缺陷、延遲、篡改以及參賽作品無法顯示或正常運行、被非法使用或篡改等問題,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19.對于非因組委會原因,參賽者不能獲悉攝影大賽的獲獎名單;非因組委會原因,獲獎者未能收到或未及時收到得獎信息;參賽者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攝影大賽規(guī)定的義務;獲獎者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領取或拒絕領取大賽獎金的;參賽者因參加攝影大賽而遭受生命、健康、道德或精神創(chuàng)傷的,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20.在任何情況下,組委會等有關各方、人員,對參賽者因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參賽遭受的各種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損失)不承擔責任。
21.參賽作品如被第三方非法使用或分發(fā),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22.組委會不承擔參賽者參加攝影大賽時可能產生的任何費用。
23.參賽者因違反攝影大賽規(guī)則條款給組委會等有關各方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參賽者承擔賠償損失等一切法律責任。
2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組委會在按照規(guī)定使用之后將妥善保管所有作品并保留處理作品的權利。
25.組委會保留更改、延長、縮短、暫停或取消攝影大賽的權利,并不為參與者提供補償。
26.組委會有修改攝影大賽規(guī)則,并公布新規(guī)則的權利。
27.與攝影大賽規(guī)則、參賽相關的糾紛、訴訟或索賠(包括任何非合同性的糾紛或索賠),均受中國法律管轄。如果上述訴訟、糾紛或索賠無法通過談判解決,組委會或參賽者有權向組委會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四、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數(shù)量按件計算,不區(qū)分單幅、組照。每位參賽者提交作品數(shù)量不得超過8件,組照視為1件作品。每張照片只能選擇一個獎項類別參賽,評審委員會有權將組照中的某一幅照片調整至單幅類別中進行評選。
2.照片畫面中不得包含攝影師全名、組織名稱、出版物鏈接或任何其他可能識別照片作者的信息。
3.參賽者自行提供英文圖片說明,照片說明應當包括:照片拍攝日期、照片中的人物、照片的主題以及照片拍攝的具體地點。
4.不得通過添加、重新排列、反轉、扭曲、移除、增添人或物體來更改原始像素和照片內容。允許基本調色和剪裁。
5.僅接收一次曝光,且在一幀中拍攝的圖片。不接收多次曝光和拼版圖片。
6.組照中照片的數(shù)量須大于等于3張、少于等于12張。
7.不接受多人合作拍攝的組照。
8.照片須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1)JPEG格式;
(2)大小不超過12Mb;
(3)參賽者不能以原尺寸上傳圖片,須壓縮至規(guī)則規(guī)定大小以內;
(4)照片中須嵌入ICC配置文件。
9.參賽者應當保證照片準確、公正地反映現(xiàn)場情況,以免誤導評委。參賽者不得故意通過重復或安排事件來促成或改變場景,保持圖像的完整性,同時確保內容與實際發(fā)生的事實沒有出入。
五、獎項與獎勵
獎項
每小類參賽類別設一等獎1名,提名獎2名。大賽共產生4個1等獎,8個提名獎。
評審委員會從獲獎作品中選出1幅照片,授予“最佳照片獎”。
世界峰會主席團成員機構從入圍終評但未獲得獎項的作品中推薦若干幅照片,授予“峰會主席團特別獎”。
如評審委員會認為某一類別中所有參賽作品均無法達到獲獎標準,該獎項可空缺。
獎勵
獎勵包括獲獎證書和現(xiàn)金獎酬。如同一件作品獲得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獎項,獎金按照所獲最高獎項的獎金額發(fā)放一次,不重復發(fā)放。
最佳照片獎:1萬美元
一等獎:6000美元
提名獎:3000美元
峰會主席團特別獎:1000美元
向獲獎者頒發(fā)的獎金,若獲獎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則以人民幣支付;
若獲獎者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則以美元支付。
截稿日期
2
1
年
0
9
月
2
4
日
七、相關費用
1)參賽費(轉交組委會):
免參賽費
2)代理費:代理費:6幅以內(含6幅)150元,從第7幅起,每增加一幅,增收代理費20元/幅。
非會員:
代理費:6幅以內(含6幅)255元,從第7幅起,每增加一幅,增收代理費30元/幅。
八、快捷參賽方法:將參賽作品的數(shù)字文件發(fā)送尚圖坊,同時將參加比賽的相關費用(參賽費、匯款費、郵寄費等)匯入指定賬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