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市各級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江西省委對南昌“彰顯省會擔當”的指示要求,全力打造實力之城、山水之城、文化之城、創(chuàng)業(yè)之城、英雄之城,持續(xù)掀起抓產業(yè)發(fā)展、促文化提升的新高潮。為充分發(fā)動全市廣大美術工作者積極投身文化強市建設,用優(yōu)秀的美術作品講好南昌故事,唱響南昌品牌,展示南昌的新作為、新發(fā)展、新形象。特舉辦第三屆南昌市美術作品展,有關事項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南昌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承辦單位:南昌市美術家協(xié)會
南昌市文學藝術院
二、征稿要求
(一)參展對象為年滿18周歲以上在我市工作、學習、生活及南昌籍在外工作或學習、生活的美術家、美術愛好者。
(二)參展作品應為近年來創(chuàng)作的國畫、油畫、版畫、綜合材料繪畫、水粉畫、水彩畫等作品,內容應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tǒng)一,鼓勵創(chuàng)作反映我市紅色文化題材的美術作品。
(三)繪畫類作品尺寸原則上不小于40cm×40cm,不大于150cm(寬)×200cm(高)。如有特殊要求,參展作者需提前與組委會聯(lián)系。組委會有權拒絕超尺寸及重量,散發(fā)有害氣體,無法運輸,無法布展或被認為對觀眾有危險的作品原件入展。
(四)作品由作者自行裝裱、送件。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單位、聯(lián)系電話及作品名稱、種類、尺寸。
三、作品評審、展覽及退件事項
本次展覽由承辦單位組織評審委員會對送展作品進行評審,展覽分為初評及復評兩個步驟,初評為作品電子照片評選,評出入選作品;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送寄原作參加復評,復評評出優(yōu)秀作品。初評通過者將電話與郵件通知,復評結果將適時公布。初評未入選作者不另行通知。
(一)初評:
1、初評收件要求:提交作品電子格式圖片(JPG或TIFF格式,圖片大小不少于3MB,作品文件名請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稱+規(guī)格尺寸+種類+聯(lián)系電話”標注)
2、初評收件時間: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0日
3、郵箱:176454004 qq.com
(二)復評:
1、初評評審結束后將于5個工作日內通知入選作者寄送作品原件。
2、復評收件時間:2020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22日期間。
3、復評收件地址:南昌畫院(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建德觀街與環(huán)湖路交叉路口往西約100米)。
聯(lián)系人:韋宇朋13177817995
丁磊明13807910130
(三)展覽:
展覽規(guī)模:100幅。
時間:2020年12月
展覽地點:南昌畫院(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建德觀街與環(huán)湖路交叉路口往西約100米)。
(四)退件:
展覽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退稿,作者自行取回,如逾期不取導致作品損壞或丟失組委會不承擔賠償責任。
聯(lián)系人:韋宇朋13177817995
丁磊明13807910130
四、獎項及入選者待遇
(一)入選展覽作品將編輯印制《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第三屆南昌市美術作品展作品集》。
(二)展覽設“優(yōu)秀作品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人民幣,獲獎及參展作者均頒發(fā)證書并獲得展覽畫冊一本。入選作者均具備加入南昌市美術家協(xié)會會員條件。
五、其他事宜
(一)畫展信息可關注南昌市文聯(lián)微信公眾號或登陸南昌市文聯(lián)官方網站(http://swl.nc.gov.cn/)。
(二)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chuàng)作品,凡涉嫌抄襲、侵權、模仿他人作品及假冒畫種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參評、參展資格,并在文聯(lián)官網進行公告,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
(三)主辦單位對展覽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權。凡送作品參評作者,應視為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之各項規(guī)定。(未盡事宜由組委會另行商定,組委會享有對本次展覽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