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以及國務院批復同意的《長江中游城市群發(fā)展“十四五”實施方案》要求,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共同主辦“我們的共同家園”湘鄂贛三省中青年書法作品展覽。本次展覽以“我們的共同家園”為主題。以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為宗旨,展出一批具有豐富文化內涵和高藝術水準的書法作品。以書法藝術為我們共同的美好家園提供文化滋養(yǎng),深化湘鄂贛文化合作,傳遞三省中青年文化藝術正能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展覽主題
“我們的共同家園”湘鄂贛三省中青年書法作品展
展覽時間、地點
(一)展覽時間:2023年3月(暫定)
(二)展覽地點:湖南美術館(暫定)
征稿細則
(一)征稿范圍
1.統(tǒng)一推薦報送:由各市州文旅廣(體)局組織征稿、初評后統(tǒng)一報送,各市州推薦報送書法作品總數(shù)不超過6件。由市州填寫《“我們的共同家園”湘鄂贛三省中青年書法展覽書法作品推薦表》,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紙質版郵寄到指定收稿地址。推薦報送作者為年滿18至60周歲、在湖南長期居住工作或湖南籍在外工作的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不接受個人投稿。
2.特邀作品:特邀作者為60歲以上的在湖南長期居住工作或湖南籍在外工作人員,在書法創(chuàng)作上已取得一定成就的優(yōu)秀書法家。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內容:緊扣展覽主題,提倡投稿作者自撰書寫內容,文白均可。內容要充分展現(xiàn)湖湘歷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寫人民奮斗之志、創(chuàng)造之力、發(fā)展之果,全方位全景式展現(xiàn)新時代精神氣象的詩詞、聯(lián)、賦、格言等。書寫非自撰內容時,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保持內容的準確連貫和相對完整。在落款處寫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確保書寫內容不存在著作權、名譽權等爭議和糾紛。因書寫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投稿作者本人負責。
2.作品規(guī)格: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尺寸為6尺整張(高180cm,寬97 cm)以內;小字類(單字字徑一般在2cm以內)作品尺寸為4尺整張(高138cm,寬69cm)以內。一律為豎式。不收手卷、冊頁類作品。所有作品請勿裝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
3.信息填寫:請在書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真實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固定電話、手機)、作品書體、作品名稱、內容是否自撰。所有作者須填寫《“我們的共同家園”湘鄂贛三省中青年書法展覽書法作品信息表》。所有投稿作品請一律另附釋文。
4.投稿數(shù)量:每位作者限報送1件作品。
(三)推薦報送截止時間:2022年12月31日。
(四)收稿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qū)蔡鍔北路153號湖南省書法院201辦公室
聯(lián)系人:彭小娟南彬譚軍軍
電子郵箱:3098428979@qq.com
聯(lián)系方式:0731-86450618
作品評審
初評由各市州文旅廣(體)局組織、復評、終評由省文旅廳組織評審專家實施。
(一)各市州推薦作品初評要求
1.由市州組織專家評審小組;
2.評審小組要堅守意識形態(tài)陣地,從內容、文字等方面嚴格把關,不符合主題、不具備藝術創(chuàng)造性作品不予報送;
3.初評后將入選的作品報送至指定收稿地址。
(二)推薦作品復評
1.由省文旅廳組織專家成立評審、監(jiān)審委員會;
2.對省內地州推薦申報作品進行復評,由評委評出50件作品進入終評;
3.評委需把好意識形態(tài)責任關,對文字內容進行嚴格審讀;
4.評審全過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規(guī)范化程序,評審結果要反映評委會集體意愿,做到規(guī)范、準確、公正;
5.評審要注重傳承與創(chuàng)新的統(tǒng)一,要兼顧不同風格、不同流派、不同取法,突出作品的品位,注重傳統(tǒng)功力;
6.發(fā)現(xiàn)代筆作品和存在抄襲的作品經評委會集體討論、認定后,取消資格,若出現(xiàn)爭議作品,交由評委會集體再次決議。
展品構成
展出書法作品約180件。其中,推薦中青年作品150件:湖南省50件,湖北省50件,江西省50件;特邀作品30件:湖南省10件,湖北省10件,江西省10件。
作品退稿
展覽結束后,參展作品由展覽辦公室負責退回各單位,再統(tǒng)一退還給作者。
其他事項
(一)參展作品須為作者原創(chuàng)作品。作者應保證所報送作品擁有獨立、完整的著作權,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在內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凡因上述事項導致糾紛的,一律取消參評、參展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承擔。
(二)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三)本次展覽不設獎項。所有參展作品由三省文化和旅游廳頒發(fā)證書。
(四)參展作者將獲贈作品集1冊,相關媒體將對展覽和參展作品做延伸宣傳和報道。
(五)所有參展作品的作者,須確認并遵守本方案的各項規(guī)定,主辦單位與作者之間各項權利與義務約定將通過征稿啟事或相關協(xié)議實現(xiàn)。
(六)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確保展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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