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成地理位置獨特,傳說周王子晉騎鶴駕臨吹簫,此地凝仙氣筑城而居,人杰地靈、人文薈萃,歷來是樂清郡治之所。“簫臺明月、東塔云煙、西岑松雪、白鶴晨鐘”等自然、人文景觀遠近聞名。為突顯樂成歷史文化底蘊和深厚內(nèi)涵,以“一個標識一座城”加深印象與情感,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集標識(LOGO)設計方案和宣傳標語口號。
1、標識(LOGO)構圖主旨鮮明,易于辨識,充分體現(xiàn)樂成的歷史底蘊、人文精髓、山水風貌等,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整體美感。宣傳口號應言簡意賅,朗朗上口,具有積極、正向意義且符合樂成特色。
2、標識(LOGO)和宣傳口號作品必須附以設計理念說明或內(nèi)涵注釋(300字以內(nèi))。
3、設計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標識(LOGO)設計需提供電子版效果圖(JPG文件,清晰度不小于300dpi),宣傳口號作品控制在20個字以內(nèi),于2020年7月1日前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郵箱ycjdxcb@qq.com,文件名為“作者姓名+設計方案征集”,郵件主題填寫為“樂成街道標識、宣傳口號設計方案征集”,在郵件中注明設計人姓名、身份證號、單位、電話、通訊地址等。
樂成街道將秉承客觀、公正的原則組織評審委員對征集的標識、宣傳口號設計方案進行評選,在征集作品中確定標識、宣傳口號各五件入圍,擇優(yōu)各確定一件予以錄用。
為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的積極性,擬對采用及優(yōu)秀的作品進行獎勵。其中:城市形象標識采用作品獎勵1萬元,宣傳口號采用作品獎勵2000元;入圍城市形象標識、城市宣傳口號各前5名作品,確定為優(yōu)秀獎,各給予1000元、200元的獎勵。如果應征作品經(jīng)評審認定均未達到設計深度,則對應獎項空缺。
1、對于入圍的應征作品,著作權、使用權等相關權利全部歸樂成街道辦事處所有, 街道辦事處有對作品進行修改和深化設計的權利。應征者不再享有與該作品著作權有關的任何權利。
2、如果出現(xiàn)創(chuàng)意相同或類似的應征作品,則以收件時間來確定第一創(chuàng)意者。
3、應征作品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4、其他未盡事宜由樂成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樂成街道辦事處
2020年5月21日
來源:樂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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