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素有“九派潯陽郡,分明似畫圖”的美譽。境內的廬山更以雄、奇、險、秀聞名于世,被稱為“人文圣山”,是首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首批世界地質公園,并成功入選世界遺產(chǎn)名錄。為進一步擦亮“廬山天下悠”文旅品牌,推動九江文化旅游產(chǎn)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挖掘廬山文化旅游特質,現(xiàn)面向全球征集九江城市文旅品牌宣傳口號。
征集內容
九江市城市文旅品牌宣傳口號
征集范圍
海內外熱愛、支持和關心九江市文旅發(fā)展的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
活動時間
1.征集階段: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底
2.公布時間:2023年8月中下旬
作品要求
1.體現(xiàn)特色:準確把握九江市的自然奇觀、文化內涵、生態(tài)特色和文旅發(fā)展定位,充分體現(xiàn)九江市文旅形象及文旅主題,集中反映九江市文旅資源優(yōu)勢、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較強的震撼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2.文字簡練:文旅品牌口號原則控制在10字以內,須符合國家文字使用規(guī)范和廣告語言文字規(guī)定。要求文字簡練、主題鮮明、內涵豐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富有美感,具有強烈的視覺、聽覺沖擊力,適合在媒體和公眾場合推介。
3.內容獨特:既符合文旅宣傳的一般要求,又有別于其他文旅宣傳口號,高度概括“廬山天下悠”九江市文旅總品牌特征,賦予鮮明的九江市城市文旅象征意義,具有引導鼓勵民眾積極向往來九江旅游的感染力。投稿人需對所提交作品做出50字左右的簡單闡釋,說明具體含義或寓意。
4.自主原創(chuàng):文旅品牌宣傳口號必須是原創(chuàng),從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被錄用,不能與其他文旅品牌宣傳和推廣語相雷同,并不得侵犯其他權利主體的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和其他合法權利,否則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由投稿者承擔,主辦方有權追回獎金和證書。
獎項設置
主辦方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入圍獎10名,獎金1000元/名;經(jīng)評審團合議選取其中的五個文旅宣傳口號按程序報批,最終確定一個作品,征用為九江市城市文旅品牌宣傳口號,額外發(fā)放獎金5000元。
參與方式
1.只接受網(wǎng)絡投稿,官方郵箱jjswgxj@126.com。所有來稿文檔標題注明“九江市城市文旅品牌宣傳口號”并寫明姓名、聯(lián)系方式,宣傳語寓意解釋說明請作為附件一并發(fā)送。
2.口號征集過程中采用時間優(yōu)先原則,即若出現(xiàn)同樣或高度類似的宣傳口號,以系統(tǒng)先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3.征集活動由九江市委宣傳部、九江市文廣新旅局召集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口號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由主辦方統(tǒng)一公示。主辦方對獲獎的口號享有版權使用權和著作權。
4.所有獲獎獎金、證書均由主辦方頒發(fā)。如應征口號達不到主辦方及評審委員會要求,所設獎項可以空缺。
5.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所有應征者均視為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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