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科學精準定位樂平文旅形象,進一步擴大樂平文旅品牌影響力,推動樂平文旅產(chǎn)業(yè)發(fā)展,即日起至9月8日,樂平市文廣新旅局面向全社會征集文旅宣傳口號。
一、征集內(nèi)容
樂平市文旅宣傳口號
二、征集時間階段
(一)2023年8月25日—9月8日作品征集
(二)2023年9月15日前專家評審
(三)2023年9月底正式公布并頒獎
三、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均可參加,以個人名義和團體名義投稿均可。
四、作品要求及投稿要求
(一)口號要能夠充分反映樂平文旅特色優(yōu)勢,以及厚重的歷史文化底蘊,具有極強的吸引力、感召力、親和力和宣傳效果,適用于文化和旅游宣傳需要。
(二)富有創(chuàng)意,主題鮮明,語言凝練,朗朗上口,易讀易記,方便傳播。
(三)字數(shù)限制在8—20個字,應用性強,可用于網(wǎng)站、文件、信箋、宣傳用品和媒體宣傳等各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
(四)作品應附必要的設計說明,其內(nèi)容旨在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
五、投稿方式
宣傳語征集作品只接受電子文件。投稿人需按要求填寫《樂平市文旅宣傳口號征集表》(附件1)和《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附件2)(見文末),連同投稿作品放在一個文件夾壓縮后上傳,文件夾命名規(guī)則為:“樂平市文旅宣傳口號+姓名+電話”,發(fā)送至郵箱:wgxljgzh@126.com;聯(lián)系人:郭劍, ;倪國慶,
六、征集評審
(一)主辦方將在收集參選作品后,聘請專家成立評審組,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選,最終評出相應的獎項。
(二)評選結果將在9月底舉辦的“江西省“百縣百日、百城百夜、百企百創(chuàng)”文化和旅游消費季景德鎮(zhèn)分會場暨樂平文化和旅游消費季啟動儀式上宣布并進行頒獎。
七、獎項設置
文旅宣傳口號入圍前6名。入圍中標錄用的作品為一等獎,獎勵人民幣2000元;另設入圍但未錄用的作品二等獎兩個,每個獎勵人民幣1000元;三等獎三個,每個獎勵人民幣500元。獲獎個人或集體將獲得樂平市文旅局頒發(fā)的獲獎證書。
八、活動聲明
(一)參選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他人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否則參選者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此次活動入選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自評選結果公布之日起均歸樂平市文旅局所有,在今后使用入選作品時,不支付任何費用。參選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該作品。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為準(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還。
(四)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
(五)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樂平市文廣新旅局。
附件一:
樂平市文旅宣傳口號征集表
(長按識別二維碼下載)
附件二:
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
(長按識別二維碼下載)
https://mp.weixin.qq.com/s/vtMg5aYycx47Y_TXHd5Q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