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現(xiàn)撫順文旅的獨特魅力和豐富內涵,提高撫順文旅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撫順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撫順文旅宣傳口號。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征集范圍
國內外熱愛、支持和關心撫順文旅的組織和個人。
三、征集內容
撫順文旅宣傳口號
四、評選辦法
(一)在各類媒體持續(xù)發(fā)布征集啟事。
(二)組織專家對征集作品進行評審,評選10個入圍作品。
(三)對入圍作品進行公示發(fā)布,由專家組最終評選出采用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主題突出。聚焦撫順城市特色、文化精髓、旅游資源,充分體現(xiàn)撫順文化旅游多元要素,契合文旅宣傳主題。
(二)文字精煉。要求不超過8個字,體現(xiàn)“撫順”元素,特色鮮明,內涵豐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記憶和傳播。
(三)內容獨特。具有鮮明的地域辨識度、強烈的形象感染力、強大的品牌號召力和傳播力,兼具傳統(tǒng)文化和時代氣息,符合社會認知和大眾期待。
(四)投稿作品需附上創(chuàng)意內涵的文字解讀。
六、獎勵設置
作品一經(jīng)采用,獎勵作者獎金人民幣10000元;入圍作品,每個獎勵1000元。作品入圍并最終被采用獎金不兼得。作品內容完全相同的,采用電子郵件先到達者。
七、投稿渠道
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紙質投稿,投稿請發(fā)送電子郵箱。
投稿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入圍作品公布日期:2024年7月31日前
投稿郵箱:7500526@163.com
八、征集須知
(一)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應征者參與本活動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二)應征作品必須為具有完全知識產(chǎn)權的原創(chuàng)作品,符合國家著作權法等相關規(guī)定。凡有抄襲、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等行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擔一切后果,主辦單位不承擔責任,并有權追回獎金、證書。
(三)應征作品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guī)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國別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或者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良好風俗的內容。
(四)組織單位擁有對入圍和獲獎作品的完全知識產(chǎn)權(包括著作權、署名權、商標權),有權對其需要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發(fā)表,有權在相關活動中推廣使用(包括展覽、出版物、宣傳品、媒體、網(wǎng)絡宣傳等),不另付稿酬。入圍和獲獎作品的應征者不允許再在其它渠道予以使用。
(五)應征作品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報送作品以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六)活動解釋權歸組織方所有,所有應征者均視為同意本啟事的所有內容和要求。
(來源:撫順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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