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文學冀軍建設,河北省作家協(xié)會于2014年、2017年先后組織出版《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第一輯、第二輯,共推出26部青年作家作品,有效推動了河北青年文學創(chuàng)作人才的成長。為進一步構建新時代河北青年作家隊伍,集中展示近年來河北青年作家創(chuàng)作成果,省作協(xié)現(xiàn)開展《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第三輯)》暨《燕趙秀林叢書》征稿和出版工作。
現(xiàn)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一)具有河北戶籍的作家或長期在河北工作、生活的作家;
(二)年齡在45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已由省作協(xié)扶持出版過個人作品集的人員不再參加此次申報(含《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第一、二輯)》《河北作家叢書》《河北批評家叢書》《燕趙青年詩叢》《作協(xié)文叢》)。
二、申報作品條件
(一)申報作品應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chuàng)作導向,內容積極向上,具有一定的文學性、思想性、藝術性;
(二)申報作品應為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兒童文學、文學評論等單一體裁作品;申報作品應為個人作品集,不接受長篇作品申報;
(三)書稿總字數限于13萬字——16萬字之間(詩歌按每10行1000字計算);
(四)書稿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內容在國家公開發(fā)行報刊發(fā)表(按篇計算);
(五)書稿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內容未收入個人其他專著(按篇計算);
(六)每人限報一部書稿。
三、出版說明
(一)申報人須保證書稿內容不存在版權糾紛,申報和出版期間不將書稿另行出版;
(二)省作協(xié)將組織專家評委會對申報書稿進行評審,評選出入選作品名單,經黨組審議后在河北作家網公示;
(三)書稿須經出版社審核,符合出版方相關要求方可出版,如未通過出版社審核則省作協(xié)不再扶持出版;
(四)出版所需費用由省作協(xié)承擔,作者無稿酬。
四、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五、申報方式
請認真閱讀《<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第三輯)>申報材料說明》,將申報表及相關申報材料報至省作協(xié)創(chuàng)聯(lián)部,同時將電子版發(fā)至電子郵箱。
聯(lián) 系 人:趙鑫雅
聯(lián)系電話:0311-85803289
郵寄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qū)槐北路192號河北省作家協(xié)會傳達室15號郵箱(郵件包裝請務必注明“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申報”字樣)。
電子郵箱:qnzjcs2023@163.com
附件:1.《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第三輯)》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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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青年作家叢書(第三輯)》申報材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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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也可在河北作家網相關公告內下載。
河北省作家協(xié)會
2023年7月31日
https://mp.weixin.qq.com/s/psBuFYYxHwYhBgWCUHPZ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