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品牌形象,擴大太湖縣旅游知名度和影響力,太湖縣文化旅游體育局面向社會開展了全域旅游Logo、吉祥物有獎征集活動。
本次征集活動于2020年8月25日通過今日頭條、太湖縣政府網(wǎng)及文化太湖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公告,截止2020年10月30日,共收到投稿的logo73件、吉祥物32件。經(jīng)專家組評審,最終選出LOGO、吉祥物各4個。吉祥物:一等獎1名,獎勵5000元人民幣;二等獎3名,各獎勵1000元。全域旅游LOGO:一等獎1名,獎勵5000元人民幣;二等獎3名,各獎勵1000元。上述同名次獎項獲獎者排名不分先后,獎金金額均指稅前金額,所有獲獎者均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guī)定納稅。入選一、二等獎作品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將作為太湖縣全域旅游主、副LOGO和吉祥物使用。
LOGO:
一等獎獲得者:徐峰
二等獎獲得者:張斌、李文飛、錢勇
吉祥物:
一等獎獲得者:徐學謙
二等獎獲得者:楊陽、朱異、趙長安
特別聲明:
(一)所設計的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未在國家商標局注冊過,并可以通過國家商標局注冊。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資格,發(fā)放獎金原額追回。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
(二)所有獲獎作品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該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應征者不得再轉讓第三方或用于產(chǎn)品開發(fā)。主辦單位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修改、發(fā)表,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三)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設計規(guī)范的電子稿原件提供給主辦方。
(四)主辦方對本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凡獲獎者均視為認可本說明內容。
太湖縣文化旅游體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獲獎作品精彩展示
LOGO獲獎作品
一等獎
徐峰
二等獎
張斌
二等獎
李文飛
二等獎
錢勇
吉祥物獲獎作品
一等獎 | 徐學謙
二等獎 | 楊陽
二等獎 | 朱異
二等獎 | 趙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