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至6月15日,市民政局向社會公開征集“張家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wù)品牌”名稱,共收到來自全國13 個省、2個直轄市的354個作品(含名稱相同作品)。經(jīng)評審,在投稿作品中選出入選獎1名,入圍獎4名。現(xiàn)將評選結(jié)果公示如下:
張家港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日
“愛載暨陽”內(nèi)涵闡釋
愛:狹義上指愛情,符合婚姻登記處的主要職能,即婚姻登記;廣義上的愛,又是一種正面的情感/名詞,貼合婚姻登記處擴展職能的主旨,即婚俗文化體驗、家庭法律援助、移風(fēng)易俗宣傳等。因此在品牌中不直接使用“愛情”這個名詞,而使用“愛”這個單字,既符合普遍意義上的認知,又包含更深層次的內(nèi)涵。
載:此處“載”為多音字,有第三聲和第四聲兩種讀法。在讀音上,本品牌使用第四聲,釋義為“充滿”,凸顯城市有愛的特色;又為“在”的諧音,在口耳相傳中理解為“愛在暨陽”,簡便好記。在字面上,本品牌使用第三聲的釋義,即“記錄、刊登”,比之“登記”二字,更具書面化,更富正式感。
暨陽:暨陽縣建于西晉太康二年,縣治在今楊舍鎮(zhèn),代指張家港。又可指暨陽湖,即婚姻登記處新址。
供稿: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編審: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