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濤(作品編號0021)。
(一)文旅形象標識(logo)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
莊*新(身份證號碼2309···2514,作品編號0197號)
唐*碩(身份證號碼5226···0570,作品編號0398號)
黃*榮(身份證號碼4401···4052,作品編號0093號)
李*斌(身份證號碼3707···5434,作品編號0153號)
黃*濤(身份證號碼4211···7610,作品編號0021)。
(二)文旅形象廣告語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
“辭賦品相如,山水問蓬安”——唐*光(身份證號碼3201···0415,作品編號2260號)。
“相如故里,浪漫蓬安”——王*青(身份證號碼3213···1244,作品編號0313號)。
三等獎:
“相如故里,相知蓬安”——胡*春(身份證號碼4306···6479,作品編號0047號)。
“相如故里秀,愛在蓬安游”——黃*圣(身份證號碼2201···1515,作品編號5074號)。
“司馬相如故里,詩畫山水蓬安”——劉*福(身份證號碼4306···091X,作品編號0030號)。
二、有關事宜
(一)獲獎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名);銀行卡號+賬戶名+開戶行名稱(身份證信息、銀行卡賬戶必須與投稿時署名一致)。請將以上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254624287@qq.com,以便核驗獲獎者身份。
(二)以上獲獎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全部歸蓬安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所有。蓬安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有權決定是否最終使用,有權自行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完善,有權要求獲獎者無償對其獲獎作品進行修改完善并提交我局,有權決定獲獎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有權授權任何實體使用,不再支付給作者其他費用,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三)獲獎者須保證所創(chuàng)作稿件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否則后果由獲獎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公示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至6月30日,為期6天。在公示期間,若公眾對獲獎作品有異議,如發(fā)現獲獎作品涉及侵權、抄襲、借用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公示期滿后,如未發(fā)現異議,將按《蓬安縣文旅形象標識(logo)、文旅形象廣告語征集公告》兌現獎勵。聯系人:張女士;聯系電話:0817—8880200;郵箱:254624287@qq.com。
蓬安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