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0年8月8日至12日,公示期間,如對評選結(jié)果有異議,請署實名向我們反映(電子郵箱:376677681@qq.com)。凡公示的入選、入圍作品,設計者及其他人一律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示結(jié)束后,我們將進行入選、入圍作品的對接與發(fā)放獎勵金等事宜,請各位設計者保持電話暢通。另外,對未能入圍的優(yōu)秀作品設計師,致以我們誠摯的敬意,感謝對其大力支持和辛苦創(chuàng)作。
廣安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
入選作品(24號)
入圍作品1(53號)
入圍作品2(32號)